教育公告
Education announcement
一、推免对象
推荐对象仅限于太阳集团理科试验班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学与经济学双学位试验班以及数学与金融学双学位试验班的太阳集团学生参加各自所在试验班的推免工作。
推荐人数由学校教务处下达给太阳集团名额确定。
二、综合测评排序
(1)理科试验班不分本科专业统一进行推荐免试资格排序。
(2)在校1-6学期的全校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以下简称“学分绩”)不低于3.4,艺术特长生不低于3.2,体育特长生不低于2.8,参加第一梯次综合测评排序。学分绩低于3.4但不低于3.2,艺术特长生低于3.2但不低于3.0,体育特长生低于2.8不低于2.6参加第二梯次综合测评排序。学分绩低于3.2但不低于3.0,艺术特长生低于3.0但不低于2.9,参加第三梯次综合测评排序。学分绩低于3.0但不低于2.9,艺术特长生低于2.9但不低于2.8,参加第四梯次综合测评排序。未达到上述学分绩条件者原则上不予排序。
(3)申请直博生单独排序
三、推荐免试办法
申请推荐免试学术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须参加太阳集团各专业举办的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及其相关测试。
申请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应同时申请攻读硕士或直博的专业,并参加相应专业的复试。申报太阳集团各硕士或直博专业不受其本科专业限制。
各专业按照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组织复试和录取工作。学生未被所报专业录取可由学院视情况予以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各专业录取与调剂均按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梯次次序进行。